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中提到,2025年将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同盟,数据核验、可信操纵、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交通运输部也于不久前印发了《基于区块链的入口干散货进出港业务电子平台建设指南》,提出加快平台应用和数据共享,在大宗散货运输领域推动构建基于区块链的贸运一体化数字生态链。
政策层面的积极驱动,让区块链在司法存证取证、交通航运数据共享等行业呼吁已久的刚需场景向纵深推进。
事实上,上述公共服务领域和实体经济领域的应用案例也是区块链国家顶层设计中夸大培育的重中之重。2021年工信部、中心网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了两项重点任务,一是聚焦数据共享等实体经济领域,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存证取证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撑公共服务透明化、同等化、精准化。
及时形成行业性的区块链配套设施,不仅搭建了纵深垂直且具权威性的区块链公共基础设施,推动了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而且气力更为集中,有看推动区块链在刚需场景尽快落地应用,为区块链产业生态和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以司法+区块链应用为例,此前行业组织、实体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节点参与方没有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同盟链买通时,司法领域利用区块链存证取证、证据在线验证,只能由技术公司联合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律师事务等提供服务,相比由最高法、互联网法院等直接牵头搭建的司法区块链平台,在效率与效力层面逊色很多。有了行业主管部分构建的多中心化“认证机构”,能够吸引和激励越来越多的机构积极参与,将真正实现规模化发展。
理论上,区块链的往中心化逻辑衍生出的公然透明与不可篡改属性适用于很多行业,例如供给链治理、产品溯源等涉及多方参与节点,是区块链技术发挥作用的良好场景。但目前来看,这些存在巨大价值的应用场景,大部分尚未找到隐躲在现有产业逻辑和业务场景背后的根本性痛点,与大数据、AI、云等其他技术的融合运用深度不够,导致大部分区块链业务场景还较为孤立零散。此外,在对区块链有刚性需求的应用场景中,区块链基础设施更多地是由市场主体往自发建设,比如行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链某些环节搭建起适用于有限场景的区块链平台,在这种情况下,龙头企业缺乏主动开放数据的动力,买通产业链供给链上下游的案例并未几见,间隔形成真正的规模化效应,还有一定间隔。
区块链规模化落地的标志究竟是什么?业内主流观点以为,在国家层面的宏观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各行各业的中观层面还要有健全的监管和治理手段、相对同一的行业标准、配套的基础设施,以及成熟的业务模式。
在对区块链有迫切需求的应用场景中,需要在中观层面不中断健全监管和治理手段,推动形成相对同一的区块链行业标准和更低本钱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形成好的贸易模式。我国发展区块链以同盟链为主,国内的同盟链基本上都是大型企业自建而成,中小企业的应用门槛并不低。
在推动行业性的区块链发展中,利用市场无形之手的同时,也要审时度势,及时伸出政府引导之手。在一些特定的垂直行业中,可以由国家主管部分牵头形成一个区块链同盟,有政府机构、监管机构与其他参与方共同设计,不仅能为更多的企业提供较方便获得的区块链技术、形成比较同一的技术标准,还能共享行业已经验证过的方案,形成体系,极大地减少企业和机构参与区块链应用的本钱。
在有潜伏应用价值的场景中,要鼓励先行先试,尽可能发挥这一场景中主导气力在资源配置中的上风,推动服务模式成熟,摸清发展路径。比如,2018年北京互联网法院构建的“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这种先行先试吸引各地法院、原生区块链技术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以及互联网公司参与平台建设,纷纷开展搭建司法区块链平台,作为节点参与方的行业组织、实体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也陆续加进。
目前,北京、重庆、上海、福建、河北、天津等多地的不同组织、机构,从各自的切进点发挥自身上风,构建规模性区块链基础设施,多个行业级、区域级、城市级的区块链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中断涌现,服务模式路径也逐渐清楚。
数据畅通活动是应用区块链的条件,为避免数据“不能共享、不愿共享、不敢共享”成为上链的阻碍,要发挥隐私计算等技术特性,为更多数据源提供服务,相辅相成解决数据确权、多方数据协作的痛点。在该方面,蚂蚁团体、杭州趣链科技等区块链企业已经将隐私计算引进到医保反馈分析、联合营销、企业征信等新兴区块链应用场景中,用户在实际应用中也亲身体会到了区块链+隐私计算对数据合规使用、多方数据协作带来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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