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分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
外交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中国民航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统计局、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深进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产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分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产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2024年10月8日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题目导向结合,着力破解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的短板制约,提升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产品碳足迹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二、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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