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递文书在线核验看似是小小的技术创新,实则能够在数字时代有效确保电子文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和司法权威
近日,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电子投递文书均支持在互联网司法区块链平台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在线核验。至此,人民法院投递的每一份电子文书均可实现区块链存证验证。如当事人、相关第三方机构对所接收的电子投递文书真实性存疑,均可进行在线核验。
所谓电子投递文书在线核验,通俗来讲,是指对于法院通过电子方式投递的裁判文书,当事人或第三人可以通过在线核验方式验证其真伪。该举措看似是小小的技术创新,实则能够在数字时代有效确保电子文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解决电子文书易篡改、难验证的困难,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和司法权威。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传票、应诉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诉讼、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或收件人的现象非常普遍。可以说,投递行为既关乎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实现与维护,也直接影响着司法活动的公正与效率。譬如,传票未依法投递给当事人的话,就会影响案件顺利开庭审理;判决书未及时投递给当事人,则直接关乎败诉方能否顺利行使上诉权、胜诉方能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如今,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司法机关也与时俱进引进电子投递,这种快捷的投递模式,既节约了邮寄投递的用度和在途时间,也免往了当事人船车劳整理到法院领取裁判文书的本钱,便利了当事人,可谓双赢之措。
但与此同时,电子文书也面临着易篡改、难辨真伪的短板。尤其是,在事关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债权分配、房产分割等当事人亲身利益的裁判文书中,确保其真实性、不被篡改至关重要,由于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凭裁判文书顺利行使权利、办理相关事项,也关系到其他行政治理部分能否据此作出相关事项的处理、有关证件的变更。
比如,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中通常会载明婚姻关系何时解除、子女由谁抚养、房产回谁所有等权利义务事项。理论上,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裁判文书到民政部分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到子女户籍辖区公安部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房产治理部分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但是由于电子裁判文书尚无“防伪标志”,轻易被篡改,不易验证真伪,且现实中也发生过电子裁判文书被篡改的情况,这就导致第三方职能部分不敢轻易凭借电子文书办理相关权利事项的转移、变更。为此,便会出现相关部分要求当事人提交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由其工作职员与法院干警联系,以确定相关文书真伪的情况。这些“阻当”现象,既不利于当事人顺利凭借电子裁判文书实现权利,也让司法活动的权威受到“折损”,使得推行电子投递文书的初衷无法得到有效实现。
借助互联网和聪明法院建设的区块链在线核验功能,电子文书获得了“防伪码”“验证码”,这种类似通过学信网核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模式,较好地解决了电子文书的核验困难。
未来,随着司法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发展,还可进一步拓展在线核验的功能,丰富在线核验的场景,如可在纸质裁判文书和电子文书中标注类似商品的防伪标志,当事人持该文书办理事项时,第三方机构工作职员可以通过“扫码”等方式核实真伪,进而切实践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买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确保数字时代每一份电子文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让当事人及第三方机构通过睁眼可见、触手可及的方式获得优质司法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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