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福建省清理整整理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关于防范 NFT 违规风险的提示函》(下称《提示函》)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该文件提及为防范交易场所违规参与 NFT 活动风险,就福建省交易场所涉 NFT 相关活动作出“不得未经批准从事 NFT 交易、不得违规变相参与 NFT 活动”等四条提示。
6 月 10 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监视治理局相关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肯定了该文件的真实性,该负责人表示:“文件要求的是福建省交易场所不得开展 NFT 交易相关活动,不过市场中很多做 NFT 的平台,不属于文中所指交易场所范畴。”
《提示函》指出,近期市场出现大量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代币)产品,NFT 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应用,金融化后轻易与诈骗、炒作、洗钱等非法活动关联,引发连锁风险。要求福建省交易场所不得未经批准从事 NFT 交易。“目前我省尚未批复任何交易场所从事 NFT 相关业务,交易场所不得擅自上限 NFT 相关交易品种、违规从事 NFT 相关交易。”
《提示函》夸大,不得违规变相参与 NFT 活动,交易场所以共同发起人、战略合作方、技术支持方等名义参与 NFT 发行、交易活动,轻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交易场所的合规资质为不法活动背书。若交易场所把握不严导致出现大量信访投诉,将采取列进黑名单、停业整整理等措施,直至取消交易场所资质。此外,《提示函》指出,不得发展其他机构违规展业,各交易场所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违规开展 NFT 相关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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