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一家号称“炒币神器”的BISS交易所在网站公告称:“目前BISS部分业务负责人正积极配合有关部分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恢复正常业务。”
有业内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BISS运营公司名为北京速子科技有限公司,实在际控制人及高层领导在10月30日被警方带走调查,目前被调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诈骗以及洗钱。
与大多数虚拟币交易所业务模式一样,BISS同样依靠上币费、交易手续费、发行平台币实现盈利。此外,BISS还涉及炒股交易。据BISS网站先容,其开通了币股交易,即用户可通过法币兑换USDT完成充值,从而在平台上购买美股,相当于利用USDT国际流通的特性购买国际股票,绕开了外汇管制。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宝向记者表示,币市的币股交易本身就属违法,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分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次,我国对外汇实行强制治理制度,即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外汇买卖,结汇业务,必须获得国家外汇治理部分的许可并在指定场所进行。币股交易模式已经触及了外汇管制这条底线,涉嫌变相实现用人民币不限额地兑换美元。
朱宝表示,除了BISS被立案调查外,其他在运营的虚拟币交易平台也可能涉嫌违规经营,随着监管方的清理整整理,虚拟货币交易所行业也将面临严监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企业教授、中国自动化学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刘峰以为,当前虚拟货币交易所门槛很低,仅需一个交易所源码,注册服务器部署,然后买个域名即可,这种交易所实质上只能算是一个网站,而这种非法网站数目可能达上万家。
“当前市场对区块链技术有所误解,片面地与比特币、虚拟币联系在一起。”火讯财经创始人龙典向记者表示。
近期《人民日报》刊文指出,区块链创新不即是炒作数字货币,应防止利用区块链炒作空气币。由此可见,官方态度非常明确。
对于炒币、发币行为,香港证监会态度同样明确。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公告表示,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得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或为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证监会不会就经营有关虚拟货币的交易批出牌照或认可,即在香港设立虚拟交易所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一经定罪,将会受到刑事制裁。
关于如何对区块链进行监管,避免其成为下一个P2P,熵链科技创始人陈意斌向记者表示,目前监管存在的题目主要是监管主体责任未明确,比如具体由哪个部分来对区块链进行监管,由于区块链涉及多个领域的应用,所以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地方部分很难开展监管工作。短期内,政府应该会更多正向引导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对于区块链行业的各种乱象,政府也会很重视,只是何时像整整理P2P一样还未有明确时间表。
国研智库创新科学园副总经理高宏以为,区块链监管方面,治理缺失和过度监管都会影响其创新发展,因此沙盒监管应该是行之有效的,即重点示范,开展政府治理试点,围绕核心企业或核心应用场景开展企业或行业级试点。
赛迪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刘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应该积极探索和制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行业治理办法和安全监视机制体系,加强对敏感行业应用的监视与治理,比如针对数字货币中数字身份治理,数字资产存储与兑换法则,经营牌照,业务范围,信息表露,跨境资本治理等内收留,加快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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